武汉理工大学构建“一二三四五N”工作体系 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转移转化
编辑:白洪月 来源:教育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1-16
武汉理工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四个面向”为指引,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聚焦机构、制度、平台、队伍、路径等关键环节,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高效益转化应用,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业转型升级及企业科技创新。近年来,学校先后入选“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设立一个专门机构,统筹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成立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专职负责学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管理、横向科技项目等产学研合作、校外科技合作平台共建、科技成果转让及投融资、相关资产管理等工作。中心对内服务于师生知识产权申请、科研项目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需求;对外协调对接地方、企业与学校的科技合作事宜,集聚校内科技资源,推动产学研转化,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等提供优质服务和大力支持。
实施两大转化策略,推动科技成果高效应用。坚持特色项目群和高价值专利包的“双轮驱动”转化策略,依托学校建材建工、交通、汽车等学科优势,积极与行业重点企业和战略新兴行业企业联合开展重大项目策划,形成一批特色项目群,直接服务于行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面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高科技企业发展需要,着眼科技自立自强,开展“卡脖子”技术协同攻关,培育高质量专利,形成高价值专利包,并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反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可持续发展。
完善三套政策制度,激发转移转化内生动力。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重点针对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3个方面,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管理办法、教职工离岗创新创业管理办法等25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系统配套、科学适用、操作性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完善涵盖机构设立、管理、考核、人员推荐选聘的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内涵发展;以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培育为导向,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建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权”改革,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分配比例,并将专利“零费用”许可用于支持大学生创业。
搭建四类合作平台,打造多方协同合作网络。统筹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基地、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资源,建强校内科技成果转化综合平台。紧抓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点战略发展机遇,与地方政府共建40余个校地科技合作平台。依托建材建工、交通、汽车行业董(理)事会,与“三大行业”大型骨干企业共建260余个校企科技合作平台,与地方政府、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武汉智能汽车产业创新联盟、武汉氢能产业促进联盟、建材建工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创新联合体、长江游轮游艇产业创新联盟等4个产业创新联合体平台。引入8个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和10个科技成果投融资机构,构建为科技人员提供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服务的第三方市场化合作平台。通过四类平台建设,形成以校内综合平台为核心,校地、校企和第三方科技合作平台相互补充、协同联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网络,为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和落地提供系统化平台载体。
建强五支骨干队伍,壮大科技成果转化团队。设立校院两级科技成果转化专职管理岗位70余个,重点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规划设计、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精准对接等工作。设置科技成果转化特聘人员岗位100个,聚焦区域、立足平台、汇聚资源推动转移转化工作。选派科技副县长、副镇长、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等社会服务专门人才150余人,直面企业、畅通渠道、扩大宣传。配置产学研合作特聘专家岗位100个。遴选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团队100个。通过加强“五支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专兼结合、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专业化工作团队,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探索N条转化路径,助推高质量转移转化。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产生最大价值、创造最大效益,探索形成多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功路径,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如,在碳中和技术方面,探索形成作价投资、现金转让、实施许可的科技成果组合转化模式;在光纤传感技术方面,探索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全程跟踪、持续培育、衍生企业的科技成果迭代转化模式;在智能交通技术方面,探索形成增强成果转化意识、优化高价值专利组合、成果转化受让单位多元化的科技成果分销转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