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多措并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编辑:白洪月    来源:教育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12-26

河北大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标“四有”好老师标准,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加强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素质。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教师头脑,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常委会议、教职工大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立省内首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开展“百名书记讲党课”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辅导报告。开展师生共同“读经悟典”活动,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师生“三走进”工程。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举办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训示范班和网络培训班,切实增强党员教师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选优、配强、用好教师党支部书记。

  深化管理改革,激发院系活力。下放用人自主权,凡是符合学校引进标准,并经学院学科评议、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合格的人才,可直接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签,办理入职手续。对于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给予倾斜性政策支持。积极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副教授、讲师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发展实际情况,在指标范围内向学校推荐。下放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自主权,除正高二、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由学校负责外,将副高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下放至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结合发展需要,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细则。下放奖励绩效分配权,在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的前提下,将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全部奖励绩效额度划拨至各单位,要求根据教学、科研、学科等实际情况,以突出绩效考核、实现人岗匹配为原则做好奖励绩效发放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单位分配自主权。

  压实工作责任,突出激励导向。按照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科技成果转化型等设置岗位,并对工作程序、岗位设置、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作出详细规定,各教学科研单位设置教师岗位最低工作量,明确教授与副教授每学年必须主讲一门本科课堂教学课程。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综合激励薪酬体系,充分发挥普遍激励、奖励高端、强化引领的激励导向作用。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出台《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年薪制工资管理办法》等文件,着力提高教师教学科研积极性。出台《教学科研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指导意见》,明确“转变分配模式,增强岗位意识”“强化绩效考核,岗位动态管理”“科学设定岗位任务,发挥绩效激励作用”三大原则,指导和帮助二级单位发挥好绩效激励的作用。

  抓好人才引育,提高能力素质。积极实施人才引育并举工程,进一步延伸人才工作触角,发挥校友会、国际交流、服务雄安、合作办学等对人才资源的凝聚作用,构建人才工作“全链条”机制。逐步调整以人事编制为纽带的传统人才组织模式,探索建立以项目、成果、平台为纽带的人才集聚、流动机制,探索运用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新机制,打造人才政策特区等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人才工作协同创新。出台《师资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的规定(暂行)》等,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育力度。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把职称评审作为提升教学科研能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业绩成果导向、素质能力提升导向、本科教学导向,努力培育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严把考评关口,强化师德建设。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把新教师选聘关、考核关。在师资招聘录用、人才引进过程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聘用合同,要求新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同时,将师德师风培训纳入培训体系,在入职培训中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在考核工作中,将师德考核摆在考核体系首位,将师德表现作为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在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